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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再出发 品质再提升】实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帮扶共建工作 文明单位与“双报到”社区长期结对子

发布日期:2019-08-24 07:02:05     来源:


  本报8月23日讯(记者 高明)今天,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创城再出发、品质再提升,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打赢2019年包括今后每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评工作攻坚战,我市印发通知,将组织全市文明单位与“双报到”社区长效化实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帮扶共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与“双报到”社区结成长期帮扶共建对子,与社区共同谋划打造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

  通知要求,要保持共建稳定性持续性。凡荣获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以“双报到”共建关系为依据,进一步明确为同时也是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帮扶共建关系,并要长期坚持、不断深化。要落实帮扶共建任务目标。各级文明单位要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对社区生活环境的要求内容为任务目标,紧紧围绕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求开列推进落实任务清单,以创建达标、常态化保持为目标,组织开展氛围营造、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公共服务设施维护、文明风尚提升、入户调查宣传等帮扶共建工作。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文明单位要继续树立荣誉意识、标兵意识,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解决民生难题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与“双报到”社区一道,对照创建标准,实施精准帮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人力物力财力帮扶工作,开展问题解决协调推进工作,有力提升社区文明创建水平,打造整洁有序、群众满意的社区生活环境。

  通知指出,经市文明委研究确定,文明单位帮扶共建社区情况将作为文明单位评选复查晋级的前置条件。凡是不开展活动、社区和群众反馈工作情况差的,依据《关于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实行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的通知》规定的管理标准执行,对相关单位给予黄牌警告、降级直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处理。对因帮扶共建工作不力,在中央文明办测评中丢分、影响形象的,文明单位和结对社区一并承担责任,依据《关于实施“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