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7 06:55:44 来源: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整合市直22个部门现行政策、资源和意见,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培训对象覆盖全体劳动者、培训载体覆盖企业院校、评价激励覆盖培训全程、培训补贴覆盖职业生涯、服务保障覆盖资源资金。
《意见》提出,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鼓励全日制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于在校期间开展“试创业”实践,并将其纳入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济南市探索引进专业创业孵化器运营团队,设立集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专业化公益性服务平台,为创业人员提供指导服务。
济南提出,对外地户籍在济南从事家政服务,并连续居住和交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实行特定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政策,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劳动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复员干部,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最长不超过30天。
济南市细化了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审的政策内容,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新时报记者李栋印 通讯员毛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