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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395个置换点接收烟花爆竹1662箱

发布日期:2019-08-16 06:51:13     来源:


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395个置换点接收烟花爆竹1662箱

  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祭祀物品进行检查。(本报记者 崔健 摄)

  8月15日传统节日“中元节”,也是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以来首个重要节日。为确保实现“四零”工作目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出动民警1148人、217辆巡逻车加强动态巡逻管控,市公安局抽调420名警力强力支援莱芜区等,禁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禁放区域内未出现一起违规燃放行为,圆满完成中元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中元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忠林、市长孙述涛专门提出工作要求。副市长吴德生多次听取禁放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当天深入禁放工作一线督导检查,鼓舞慰问禁放工作人员。

  针对莱芜公安分局等4个分局警力不足的实际情况,市公安局自其他区分局抽调420名警力予以强力支援。

  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各级各部门,采取媒体宣传、流动宣传、以案说法、发放通告、“一封信”等形式,利用交通显示屏,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和大型广场、商超、酒店LED显示屏,滚放播放禁放宣传语和公益广告,高强度、广覆盖、点对点的宣传引导,让禁放工作家喻户晓,禁放宣传无死角、无盲区。其间,共张贴发放一封信等宣传材料12.7万份,悬挂禁放宣传横幅1929条,出动宣传车78辆,通过LED屏播放禁放提示2920次。

  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共设置禁放管控网格员6754人,全面加强社区巡逻和路面巡防,开展“定人、定岗、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人员33人次,有效防止违规燃放现象的发生。

  各级政府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购置生活日用品,设置烟花爆竹置换接收点,从终端上杜绝燃放。公安派出所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设置烟花爆竹置换接收点,中元节期间坚持置换,人性化的暖心服务措施,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普遍赞誉。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共设置烟花爆竹置换接收点395个,置换接收烟花爆竹1662箱,既消除了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又从源头上减少违规燃放的发生概率。

  各级公安机关在全面加强重点时段社会面巡逻防控基础上,第一时间核查落实群众举报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案件。

  8月15日,莱芜公安分局民警在辖区方寨路蔺家楼村巡查时,查获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人张某,当场收缴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58箱件,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中元节期间管控网格员、巡查民警及时劝阻燃放人员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