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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建立”向“见效”转变

发布日期:2019-08-05 06:45:08     来源:


  本报8月4日讯(记者 李冬阳 通讯员 唐瑞钦)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省总河长会议精神和《山东省总河长令》(第4号)部署,我市将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动全市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为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2019年,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关键一年。我市将严格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坚持依法治理、全面保护、长效管护,加强制度创新、机制设计,切实抓好河湖巡查整治、空间管控、依法治乱、日常保护,严格各级河(湖)长巡河巡湖制度。进一步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清淤疏浚、泄洪道综合整治、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强化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建设方案审查制度。针对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的实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加大对水库、河道、泄洪道的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整改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我市河湖度汛安全。

  高度重视饮用水、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强化水污染综合治理,研究制定各类河湖管护标准,持续开展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开展“回头看”,杜绝河湖各类违法问题反弹。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全面推进管网配套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

  统筹加强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维护河湖生命健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加快编制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扎实开展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稳步推进河湖确权划界发证,逐步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到位的河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