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01 07:30:29 来源:
本报7月31日讯 为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我市制定了《济南市道路颗粒物考核办法(试行)》(济大气办发〔2018〕52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考核结果。近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开展6月道路颗粒物考核工作,以城市道路为载体对道路空间范围内颗粒物污染状况进行量化评价考核。
6月,全市共有959条路段达到考核条件。其中,PM10红色路段最多的为市中区和历城区,均占全市PM10红色路段的23.4%,PM10绿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全市PM10绿色路段的30.4%;PM2.5红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历城区,占全市PM2.5红色路段的29.2%,PM2.5绿色路段占比最多的为历下区,占全市PM2.5绿色路段的34.4%。PM10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在党杨路、二环北路、世纪大道、103省道、刘长山路延长线、美里西路、鹊华大道、凤山路、重汽路、港九路等道路,占全市PM10红色路段的70.2%;PM2.5红色路段主要集中在二环北路、党杨路、世纪大道、鹊华大道、刘长山路延长线、美里西路、103省道、重汽路、港九路等道路,占全市PM2.5红色路段的70.8%。
针对市内六区进行的道路颗粒物月度综合排名,按照道路颗粒物浓度现状和环比改善情况的综合评分排名。综合排名由前向后依次为高新区、历下区、历城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现状排名第1名是历下区,倒数第1名是历城区;环比改善排名第1名是历城区,倒数第1名是历下区。
按照考核办法,我市对红色、橙色、黄色路段进行资金扣缴,扣缴资金全部用于奖励绿色路段和改善前三名的区。6月,奖惩资金累计后,获得奖励资金的是高新区、历下区、历城区,金额分别为30.22万元、16.81万元、5.54万元;需要向市财政缴纳资金的是槐荫区、天桥区、市中区,金额分别为26.45万元、13.66万元、12.46万元。
6月,部分考核路段道路颗粒物状况改善明显,其中,PM10改善最明显的路段有:小清河北路(菜园桥—济南力刻宏瑞科技有限公司东)、淄博路(威海路—烟台路)、日照路(机场西路西180米—腊山河西路)、安澜北路(粼湖居东墙—腊山河)、齐鲁大道(枣庄路北300米—经十西路)、齐川路(国奥城—奥体西路)、茂岭三号路(工业南路—新泺大街)、锦屏家园路段(龙鼎大道—恒大龙奥御苑)、小清河北路(济南润恒驾校东桥—菜园桥)、西十里河街-王官庄北街(兴济河—南辛庄西路);PM2.5改善最明显的路段有:茂岭三号路(工业南路—新泺大街)、朝山街(工业北路—铁路桥)、小北山路(文庄路—小北山路二环高架岔路口)、齐鲁大道(枣庄路北300米—经十西路)、凤岐路(安泰陵园路口—世纪大道)、旅游路(凤园路—凤飞路)、经十路(凤山路—凤凰路)、日照路(机场西路西180米—腊山河西路)、闫千户村内道路(王平路—段兴东路)、经十路(凤凰路—舜华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