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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提高居民养老金缴费补贴 超75岁老人每人每月多发10元

发布日期:2019-07-11 07:35:51     来源: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一实施意见,济南会对65岁及以上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予以适当倾斜,65-74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元;75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到龄次月享受待遇。倾斜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县政府按比例分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

  在济南,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资助、政府补贴构成。在个人缴费方面,济南市执行全省居民养老保险统一设定的参保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

  按照上述实施意见,区县政府会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缴费补贴标准全市统一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300元补贴40元,500元、600元补贴6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补贴80元,2500元补贴85元,3000元补贴90元,4000元补贴95元,5000元补贴100元。所需资金由区县政府承担,执行起始时间为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