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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审议通过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1-04 07:17:36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a></p> <p>责任编辑:颜甲</p></div> <div cla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审议通过《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济南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审议通过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

  1月3日,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本报记者 陈长礼 摄)

  本报1月3日讯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2019年1月3日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3日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市委委员57人,候补市委委员9人。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忠林作了讲话。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全会一致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明确了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为我们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制定了《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对做好我省市县机构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全会指出,市级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全会强调,深化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必须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实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市委机构改革,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市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市政府机构改革,要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市人大机构改革,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和人大监督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市政协机构改革,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要统筹推进市级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审批服务便民化等领域改革。要同步推进区县机构改革,立足区县实际和基层特点,加强统筹设置和整合力度,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配置职能,形成改革的总体效应。

  全会强调,必须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推进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规定的机构限额,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要把制定“三定”规定作为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突出主业主责,坚持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统筹设置内设机构,科学核定人员编制,确保改革实效。

  全会强调,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有序推进。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要明确改革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应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抓好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明改革纪律,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序做好转隶、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要建立督查评估机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新组建部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单位,要把党的建设牢牢抓在手上,结合新机构新职能,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会强调,要坚持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划出的职能,在没有移交之前,仍由原部门承担并认真履行,特别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风险管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工作,决不能出现任何空当期。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社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