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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殷鲁谦主持

发布日期:2018-12-21 07:18:14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沙文婧 通讯员 王春雷)今天,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鲁谦主持会议。

  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济南市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济南市文明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济南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预先审查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次常委会会议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们共提出建议283件。截至目前,经过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面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9.6%。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办理代表建议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提出要创新办理思路、创新监督手段、增强代表参与、提高办理水平。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深入研究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预算长效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关于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深刻认识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构建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于《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规有关内容进行了讨论和修改,认为制定该条例对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文明行为、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巩固提升创城成果、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市法院和市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延伟、巩宪群、孙积港、许强、李胜利,秘书长覃俊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群,副市长孙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文娟,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