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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批41件转办件

发布日期:2018-09-02 06:35:14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1日讯 今天10时30分,山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十批转办件,共计41件(重点关注的标“*”件3件),其中来电35件、来信6件。截至目前,我市共收到转办件634件。

  第十批移交我市的41件转办件中,涉及历下区9件、市中区9件、槐荫区3件、天桥区3件、历城区4件、长清区2件、章丘区3件、平阴县1件、济阳县2件、商河县2件、高新区2件、南部山区1件、市城乡交通运输委1件、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件、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1件(4个案件涉及“一案双交”)。群众举报投诉共反映53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及水污染问题10个,大气污染问题9个,油烟污染问题13个,扬尘污染问题4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垃圾污染问题5个,固废污染问题2个,噪声污染问题8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

  上述转办件已于当日14时20分前全部转交相关区县、管委会和部门(单位)查处。

  督察进驻期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9月10日)设立专门信访举报电话:0531-58532647,专门邮政信箱:济南市第1016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