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02 06:32:19 来源: 王端鹏
本报9月1日讯 今天上午,第四届济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城市照明总体规划》、《济南CBD照明控规及五栋大楼概念方案》、《济南CBD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控规》等议题。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规委会主任王忠林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孙述涛,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群,市委常委、秘书长蒋晓光,市委常委、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宏志,市委常委、济南警备区政委李怀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胜利,市政协副主席段青英,住建部派驻济南城乡规划督察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有关规划情况的汇报,规委会专家委员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充分坦诚的讨论发言,就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划提出了意见建议。讨论发言后,规委会成员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
会议指出,城市照明水平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品质。城市不仅要干净整洁、绿意盎然,夜间环境还要明亮起来。城市照明规划要体现品质,体现济南“山、泉、湖、河、城”的特色风貌,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厚度;要体现绿色,选用健康绿色的光源和照明方式;要体现节能,采用新的照明技术,尽量节约能源,防止光源污染;要体现明亮,让城市的街巷明亮起来,满足市民夜间出行需求,体现出省会城市水平;要科学使用建筑内透光,提升城市照明水平和效果。要抓好重点区域、地标性建筑的照明工作,确保体现城市特色、营造良好氛围。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审议通过后,要抓好规划实施,确保尽快落地见效。照明工程要严格招投标程序,选用专业团队实施。
参加会议的还有:第四届济南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市规委会主任委员会、“多规合一”推进协调委员会、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城市设计与建筑风貌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