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5 07:35:44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陈彦杰)今天,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通报称,近期,公安机关在侦办胡德华涉黑恶犯罪案件中,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侦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现已对胡德华等多名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在该起涉黑恶犯罪案件中,胡德华(男,现年60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柳云小区13号楼1单元103号)已逮捕、戴大立(男,现年55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天桥区)已逮捕、侯兰珠(男,现年53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8-2号4单元101室)已逮捕、钟利国(别名:韩东,男,现年39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正大城市花园三区12号楼4单元1301号)已刑拘、史春华(别名:老三,男,现年42岁,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城区铁南街3-01892号)已刑拘、蒋昌钢(男,现年48岁,户籍所在地:济南市历下区尚品燕园5号楼2单元3301号)已刑拘。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除恶务尽、深挖余罪,彻底摧毁胡德华涉黑恶犯罪团伙,希望知情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及其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于经调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济南市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最高可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举报电话:18553183897(闫警官)、18615661989(黄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