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23 10:55:55 来源: 舜网-济南时报
被控受贿1900余万,在13年时间里,利用职务便利为16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22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五审判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宋文瑄受贿一案。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宋文瑄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检察官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宋文瑄利用担任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为16家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l911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宋文瑄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