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8-10 07:00:05 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王彬)企业开办再提速,简化水气暖报装,组建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今天召开的市政府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市印发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记者获悉,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让人民群众到政府办事像‘网上购物’一样方便”。
我市明确,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十大重点任务攻坚战,到2018年年底,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初见成效。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市、县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年底,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目标,在“一网通办”方面,市及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在“只进一扇门”方面,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的进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在“最多跑一次”方面,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市、县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次办成”或“秒批”。
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
推行在线公章备案新模式,梳理再造银行开户、涉税事项、企业社会保险业务流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到2018年8月底,全面实现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社保登记等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
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进一步精简申请资料,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加强信息整合共享,婚内析产、个人姓名变更、查封登记、异议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业务即时办结;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实体经济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一般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登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等复杂业务10个工作日办结。
简化水气暖报装
以服务客户需求为导向,对供水、供气、供暖等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优化,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打造一流的行业营商环境。将园区接水报装业务办理全流程时间缩短至60个工作日以内,单位新装正式用水业务办理压缩在17个工作日内(全过程手续办理10个工作日,施工工期7个工作日);将天然气集中报建客户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在完成建设施工手续办理后,主城区小型工商客户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普通工商客户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并通气,各县区距离中压管道1000米范围内的客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距离中压管道1000米以外范围的客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并交验;供热企业自正式受理用热报装申请后,开展勘查现场、工程设计等环节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简化获得电力
统一审批环节、统一申报材料标准、统一收费标准和打通信息孤岛,优化办理流程,实现并联审批、同步操作,自正式受理用电申请至送电(用户自身实施的受电工程工期不计入),10千伏用户平均总时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低压用户平均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创新服务模式,增加供电可靠性,提升用户满意度。
推进信息共享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深入开展流程优化再造,支撑推动十大攻坚任务链条式运行,并不断向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大的其他事项扩展铺开。深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到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人口库、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的完善提升工作。制定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共享数据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隐私信息保护,不断提高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
全面清理各种证明事项,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个人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可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各级各部门、单位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应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编制拟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一律不得继续实施。到2018年8月底,完成证明清理和备案工作。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
依法依规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等事项交由一个部门行使,建立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实现审批与管理相互促进。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合理划转人员,实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与创新监管方式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和规范实施。
深化中介服务改革
建立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运行信用评价综合监管方式,有效规范约束中介服务行为。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人流、物流、信息流汇集优势,以“非禁即入”为市场准入原则,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拓宽市场准入大门,大力培育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群体。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支持,加快推进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建设试点,创新中介服务方式,实现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网上双向选择、双向服务的“淘宝式”服务,使中介服务成为提高审批效率的“助推器”。
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到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市级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扩大涉企收费“一张网”覆盖面。加快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电子化改革,在各县区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对各类乱收费行为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优化纳税服务,科学设置发票票种核定业务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新办纳税人(申请发票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版以下),实现发票初次核定业务即时受理、即时办结。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模式,不断扩大网上办税平台办理事项,服务好线下办理事项。申报缴税、发票领用最多只跑一次,每次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发票认证时间均控制在1小时内。
便捷获得信贷服务
鼓励大中型银行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带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明显下降,按政策对小微企业予以支持。逐步减少对抵押担保和外部评估的依赖,有效降低企业融资中间环节产生的各类其他费用,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快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渠道、智能化审批流程、差异化贷后管理等新型服务机制,满足企业特色化融资服务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涉企信贷产品与服务,针对不同企业的融资特征及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差异化融资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